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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3日电 (记者常红) 近日,黄金周调整方案的报道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假日制度如何改最科学,黄金周休假制度还能走多远,成为我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今天下午,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蔡继明接受人民网·代表委员议事厅采访时说,黄金周和带薪休假制度这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两者不能相提并论,也不能互相替代。
蔡继明指出,因为带薪休假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之外,由企业来安排的。当然要有法律的保障,比如《劳动法》规定,企业推行带薪休假制度,也就是说,你在企业里面的工作年限,连续工作达到多长时间以后,你就有权享受一定的假期。当然这个假期是发工资的。
但是,除了少数一些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机关推行了,绝大多数企业好象并没有推行,原因至少有一个,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并没有颁布带薪休假制度的具体规定,它仅仅是一个法律,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把带薪休假制度真正付诸实施,还仅仅是一种名义上的、法律上的。
蔡继明介绍说,“十五”规划上曾经写过一句话,“十五”期间国家推行带薪休假制度,但是“十五”已经过去了,没有推行起来。进入“十一五”我们还注意到,“十一五”规划把这句话取消,这就引起人们的深思,是不是我们国家目前带薪休假制度还不具备条件,与其写在那实行不了,所以干脆把它从“十一五”规划里面就取消了。
对于带薪休假制度,我们要做专门的调查研究,包括和国外要对比,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在国民收入达到什么样的水平的时候,全国、全社会就有条件推行带薪休假了,我们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对于很多企业、很多地区,比如说东部改革开放,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完全有条件实行带薪休假。还有一些大企业,讲信誉也有实力的,完全可以推行带薪休假,一旦带薪休假制度推行起来之后,人们就可以把自由的选择休假时间和节假日自由地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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