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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机制,努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环节。近年来,社会救助方面的工作己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只有完善了救助体系和机制,才能使部门之间进一步协调,资源进一步整合,工作进一步规范。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成绩与现状
据对湖北省西部某少数民族自治县的调查,该县是一个集“老、少、边、穷、库”五位一体的县份,是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总人口41.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76万人,非农业人口6.69万人,年人均收入693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3万余人,月人均收入170元以下的城镇居民6000余人。针对这些贫困群体,该县开展了以下方面的救助工作:
一是全面启动了农村低保。在过去实行农村特困救助的基础上,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县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803户,11036人,月发放低保金33.2万元。人均月保障为30. 08元。其中重点保障对象258人,占总保障人口的2.34%,月保障水平70元;有效救助对象6907人,占总保障人口的62.58%,月保障水平33.33元;适当救助对象3871人,占总保障人口的35.08%,月保障水平21.64元。全县共有82个孤儿得到救助,年发放救助金9万元。以上每年发放低保资金、临时救助、“3个5”的慰问共计460万元。
二是切实开展了“五保”供养工作。现有1441人实行了“五保”供养,其中集中供养818人,分散供养623人,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平15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平1000元,每年发放保障金185万元。同时开展农村福利院的等级创建工作,使全县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生活环境更加美化、各项管理更加规范。
三是城市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该县城市低保工作已形成“应保尽保,动态管理,重点保障”的格局。2007年度重点保障的大病重残对象392户,子女上公立学校困难的有389户,夫妻双双下岗且需独立供养无收入的高龄老人有364户,重点保障对象占总保障户数的35.29%。截止2007年12月低,有城市低保3289户,保障人数6456人,城市低保人数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9.7%,现行保障标准为170元,月支付保障金50.85万元,全年发放保障金、慰问金、价格补贴共计794万元,月人均补差123元。
四是医疗救助成效显著。该县是全省大病医疗救助的四个试点县之一,医疗救助工作从2004年开始,通过四年的探索,修改完善了医疗救助制度,规范了救助程序,缓解了贫困群众的就医困难。仅2007年就救助城乡大病医疗对象906人,救助总额137.85万元,人均救助1546元,同时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免费参加合作医疗,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给五保、孤儿发放医疗门诊费,全年支出医疗救助金191万元。
五是对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从2005年开始至2007年底,共改造危房714户,投入资金490万元。
以上五个方面的工作是近年来涉及救助人数最多、救助资金最大、救助效果最明显的几项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首先是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的职能发挥得不够,领导小组要在建立机制,规范制度,统一协调上进一步发挥其领导和组织作用,才能使各部门各行业加强重视,步调一致,整体行动。
2.全社会的捐助意识和慈善意识还很不成熟,济贫救困的社会风尚亟待建立,社会救助资源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整合,社会救助所涉部门之间需要进一步协调配合。
3.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尽快做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是当务之急。农村低保还处于启动阶段,保障水平较低,据对某一个山区县的调查,农村年人均收入在693元以下的有3万多人,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仅有1100多人,保障范围与农村贫困群众的诉求相差较大。相对城市低保来说,农村低保水平比城市低保水平要低得多,城乡之间不平衡。
4.“五保户”的供养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难度。经费的不足,设施的不足,照料人员的不足,精神娱乐生活方面的缺乏,使“五保户”的供养与照料还存在很大差距。
三、几点建议:
1.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及相关组织要进一步重视 “民生”问题,加大为民解困的力度。各级成立的社会救助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年度社会救助目标,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的救助职能,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开会协调工作,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组织、检查力度,真正起到“政府主导”的作用。
2.要围绕统一、高效、便民、科学、协调的目标,拓展政府投入、社会捐助等筹资渠道,形成多元筹资的合力;有效整合各系统、各部门的设施、资金、政策、信息、人力、物力等资源,形成统一的救助合力;协调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力量,形成上下联动的合力。形成主要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救助为重点,以住房、就业、法律援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体系。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以社会募集和捐赠为辅,以社会互动,对口帮扶为补充,收支平衡,分级负责多元化的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机制。政府要足额将社会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政府发行的福利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每年要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城乡社会救助;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整合民间救助资源,加强社会捐赠归口管理;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拓宽救助资金筹集渠道。
3.社会救助要在“社会”二字上做文章,要充分挖掘和整合社会救助资源。一是要针对贫困群体落实水、电、燃气、交通、就医、有线电视、税赋、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减免优惠;二是要加大贫困群体的劳动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三是要对贫困对象加大法律援助,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四是要继续解决贫困学生读书问题。对城乡孤儿(未成年人)实行中小学免费教育,对享受生活救助家庭子女底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高中阶段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补助;五是建立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适当提供廉租住房制度;六是要继续资助农村特困家庭进行危房改造,继续加大对贫困对象的小额贷款;七是要适时开展慈善捐赠活动,筹集扩充慈善基金。同时发动工会、妇联、共青团及其他团体和企业开展社会帮扶活动。以上所涉单位应该在政府主导下,制定各部门的救助方案或措施,并切实落实。
4.加大农村福利院的建设,提高供养能力和供养水平。农村老龄化的比例在不断的加大,据对部分高山村的调查统计,发现40岁以上的单身汉达100名以上的就有14个村,这些人将来都是五保供养对象。要充分认识建设福利院对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从长远规划,逐步投入,把当地的福利院建设好。民政部门要继续开展福利院创等级活动,加大争取资金的力度,加强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福利院的管理水平。
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制度的建设是根本、资金的投入是保证、部门协调是关键。它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构建救助网络,形成救助合力,给政策、给资金、给人力,才能有效地为贫困群众提供必需、实在、有效的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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