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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树德) 民盟云南省委通过深入调研后提出: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切实推进云南循环经济发展。
自2005年以来,云南部分州市就发展循环经济分别建立了一些工业、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开展了对一些重点行业循环经济的研究工作。但是,总体上云南循环经济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薄弱,与国内发达的省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循环经济的发展还存在不少制约因素,如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未能形成统一步调和协同机制;项目先行,规划落后,缺乏总体设计和统一布局;对发展循环经济紧迫性和意义认识不足,研究不够等等。
针对存在问题,民盟云南省委认为,要加快云南循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加强政府引导。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行、公众参与的原则。民盟云南省委建议:
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统一规划、统一立法。明确界定政府、企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职责和任务。
各级政府应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投资的重点领域,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尽快建立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要建立和完善以生产主体投入为主,社会筹资、财政、信贷等多层次、多元化的循环经济建设的资金保障体系。
要尽快制定全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和细化发展的目标、方向与重点,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加快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的规划工作。
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水能、生物、旅游等重要自然资源;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准入和发展,以循环经济理论指导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产业转型和相关老工业基地的改造;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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