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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至20日,乌鲁木齐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委员会同市民宗委、兵团农十二师党委统战部等有关部门,对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实施后,乌市两级民宗部门已举办各类培训班50期,每年以《宪法》和《条例》为主要内容对全市宗教界人士进行了普法教育轮训。参加培训学习人员3000多人次。
在对五一农场《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情况进行调研后,市政协副主席马文德说,通过学习《条例》,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的意识。(记者杨媛媛 赵彩云报道)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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