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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收费站还贷期竟达750年 委员:恢复公路公益性
  2008年07月22日08:27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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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专家赴广州、河源、梅州三市就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后提出,公路建设要更多地发挥政府的主导力量,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减少收费公路,尽快恢复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

  广东是全国较早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公路建设模式的省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省收费公路过多、债务过重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委员们在视察中发现,截至2006年,广东公路建设债务约2037亿元,其中收费公路的债务达1769亿元,占债务总额的86.8%。随着公路路网不断完善,特别是高速公路网形成后,普通公路收费效益急剧下降,还贷难度不断加大,导致了公路收费年限的一再延长,甚至有收费站还贷期竟达750多年。此外,越来越多的公路收费站已成为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的“拦路虎”,大大增加了群众的交通出行成本。

  视察中委员们指出,公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是政府为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具有公益性的属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是在政府财力有限、有效投资不足的特定情况下采取的特定政策。在目前政府财力已经逐步宽裕的情况下,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属性要复位。

  为此,委员们建议,应逐步建立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市场筹资为辅的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新机制;在每年省财政收入增加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省政府交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的资本金和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在公路沿线土地开发和房地产增值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偿还拖欠工程款等。此外,还可采用政府回购收费公路经营权等方式,逐步减少收费公路。(李玉婷 陈青 张旻)

 

(责任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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