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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代桂云) 今后,青岛市政协委员如无故缺席政协会议或请假次数过多,有可能被取(撤)销委员资格。6月8日,青岛市政协十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政协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对委员履职提出明确要求。
《规定》提出,每届任期内,委员累计无故缺席全委会议2次,常委累计无故缺席常委会议3次,或在无特殊情况下累计请假缺席会议超过届内全委会或常委会总次数半数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委员、常委资格。《规定》还要求每位委员每年至少单独或联合提出一件提案,参加一次视察、调研或界别、区域活动组的活动。市政协将对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将在每年年底进行通报。对于表现突出的委员,市政协将授予“优秀政协委员”称号,并在全委会上进行表彰;对在全市社会公益事业以及扶危济困、舍己救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委员,将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彰。
《规定》还要求委员要珍惜荣誉、自重自律,切实发挥好在本职工作中的模范作用和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对因不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直至撤销其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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