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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沙河市一家污染严重的非法炼铁厂,竟然能在多个政府部门知情的情况下正常生产。政府职能部门的未尽职责客观上成了非法炼铁厂的“保护伞”。
笔者现场发现:污染严重的炼铁厂通过年检
5月14日上午,赶到现场的笔者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刚过河北省沙河市十里亭镇高店村,就看到村北面的上空黑烟滚滚,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一座没有任何标识的大院里,炼炉高耸。
这是一家颇具规模的炼铁厂。在微微南风轻拂下,厂区北半部分被红、黄、白三色浓烟笼罩,能见度极低。高炉下,工人正在向卡车上装载冒着火星的炉渣。院子中央堆放着大量的充满气孔的面包铁,经雨水淋过后,有的已经泛黄生锈。
一位正在干活的工人告诉笔者,现在钢材价格飙升,一些小的铸造厂为降低成本,大都使用他们生产的这种非标铁锭,所以该厂产品销路非常好,月产量达3000吨,每吨可赚200元到300元。这样算来,这家炼铁厂一个月的利润就在60万元至90万元之间。
在该厂办公室,笔者没有看到通常企业必须悬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证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一位自称主管生产的张姓负责人对笔者说:“我们的证照都被老板锁着,老板不在拿不出来。”在笔者一再要求下,他才极不情愿地打开保险柜,拿出一个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显示,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铁、钢材、炉料、精粉、球团、建筑材料销售,2008年4月1日刚刚通过年检。
工商局副局长:我就是那村的,深受其害
在沙河市工商局,主管企业注册的董副局长接待了笔者。董副局长快人快语:“我就是高店村的,深受其害。”并介绍了这家企业的由来。
谈到年检,董副局长说:“这家企业办的营业执照是经销类,不是制造业,他搞炼铁是超范围经营。但我们搞年检不需要下企业,只在营业执照副本上盖个年检章就行了。”
笔者了解到,办理制造类企业的营业手续需要经过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关卡,而办经销类企业的营业手续就相对容易得多。
笔者问董副局长:“环保局曾经致函请求工商局依法对这家企业进行取缔,为什么这么多天过去了,到现在也不见你们有所行动?”
“环保局和工商局都有权力使其关闭,污染严重归环保局管,超范围经营归工商局管,甚至质量技术监督局都可以查处,供电部门也可以断电。”董副局长接着说,环保局的责任相对大一些,他们本可以向市政府申请炸掉高炉、拆除设备,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
董副局长表示将马上履行工商部门的行政职责,责令该厂关停。翌日,记者再到高店村查看时,炼铁厂果然一片寂静。然而,设备未拆,电力未断,难保炼铁厂不死灰复燃。
“我们只能做到这些了。”董副局长无奈地说。
环保执法队长:让他们炼完这炉铁再关
据了解,沙河市环保局4月9日致函请求工商部门依法对该炼铁厂采取措施,同日还致函请求供电部门实施断电。然而,沙河市供电局发现该炼铁厂不在该局用电管辖范围,未予接收,送公函的环保局工作人员便将文件带回,断电之事就此搁浅。
到5月15日,环保局致函工商局、供电局已有41天,但该炼铁厂依然照常生产。难道环保部门的职责仅仅是发两个公函了事?对这样的钉子户有没有强制措施?带着这些问题,笔者来到沙河市环保局采访了执法大队长姚延民。
“我多次去该炼铁厂执法,可老板说让他炼完这炉铁再停,要不然铁水凝固后高炉就报废了,损失太大,所以我们一直在等他炼完。”姚队长说。
笔者:“炼一炉铁需要多长时间?”
姚队长:“据说需要半个月时间,我也不太清楚。”
截至发稿之日,该厂的炼铁设备仍未拆除。(张君 刘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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