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来访群众受到热情接待笑逐颜开。 樊勇军 摄 |
渴求的目光,信任的眼神。这是5月5日河南省法院大接访留给记者最深的印象。2000多名来访者受到了省法院领导和法官们的接访。“零距离”倾听呼声,对于法院开展的大接访,社会各界人士有着怎样的评价,又有何建议呢?昨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铁腕治法取信于民
韩中岳(人民陪审员):法院的做法非常好,体现了为民办实事的态度。从2006年开始,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接访,法院越来越赢得百姓的信任。尤其是省法院院长带头接访,大家有目共睹,这种铁腕治法的态度,会更加取信于民。
尹治国(省人大代表):省法院院长带头接访,是贴近民生的具体做法。我从报纸上获悉,接访现场很火爆,但更希望老百姓反映的事情有着落,有答复。群众都来找省法院院长反映问题,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建议引导来访群众去各个中级法院反映问题,告诉来访者,同样能解决反映的问题。
接访就是接受检验
沈开举(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省政协委员):法院大接访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法院会走向一个符合司法规律的发展轨道,因为法官的任务是审理案件。大接访是全省各级法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接受群众检验的一个机会,便于法院更好地司法为民,一心为公。法院要围绕十七大要求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在深化上做文章。同时,针对外部的关系法院要理顺,比如当地的人大、党委、当事人等,以赢得他们的支持、尊重和理解,让他们为法院创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
实实在在的爱民工程
徐光(律师):省高院能敞开大门,当面听取群众反映意见,我认为是一次大举措、大思路,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具体行动。群众需要与法官面对面沟通,以反映重大案件,咨询法律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这次省法院的大接访行动,为基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大接访带了个好头、树立了标准: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案情,准确记录案件,一抓到底,切实解决公正司法的问题。我之所以把这次省法院的大接访称之为“行动”,而没有称之为“活动”,确实有着这样的期待:活动,一般两天就过去了,一晃而过,是应景的,面上看轰轰烈烈,实际上是好看不顶用,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称之为“行动”,就是希望大接访形成制度,科学规范,真正使大接访行动成为法官与群众的连心桥、开心锁,让人民群众通过具体案件,来切身体会“法官”二字前面的“人民”这一定语的确切内涵――法官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主持公道、维护正义的!
期待河南法院系统的大接访行动,作为一项实实在在的“爱民工程”,持之以恒地坚持下来,为中原大地吹拂和谐之风。
这是一项便民措施
刘家森(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廉政监督员):法院组织的大接访是一项便民措施,法院应该尊重来访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这样有利于解决问题。大接访给群众一个与法院零距离接触的机会,既树立了法院公正廉洁的形象,又化解了矛盾纠纷。非常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执法为民”。既然是执法为民就应该是积极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希望这项活动经常举行,这样有利于法院更好地树立形象。即使群众无理缠诉,也起到一个定纷止争的效果。既然开了这样一个好头,就应该坚持下去,而不是走过场、走形式。相信这项活动对社会的安定和化解矛盾纠纷都会起到推动作用。(记者 吴倩)
来源:今日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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