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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届十五次常委会关注法制建设
  2006年10月16日16:18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全国政协十届十五次常委会上,常委和列席委员、代表们对民主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关系问题给与了高度关注。

  许多政协常委和列席委员、代表在发言中指出,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这不仅仅是排序上的新变化,而是突出地强调了民主法治建设在和谐社会中必然要起到的重要作用。

  万鄂湘常委认为,社会中大量存在影响和谐的问题,许多属于需要司法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快司法改革,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的确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他非常赞成将“公正,高效,权威”作为法制建设的目标,认为这完全符合中国的现实情况。他指出,如果没有“高效”的观念,办案效率低下,要么激化了矛盾,要么只能给当事人一个“迟到的公正”。而从法律的原则来说,“迟到的公正”实际上是不公正。

  与办案效率低下相同的还有执行难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影响

  了法律的公正性,更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因而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也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强烈关注。他们认为,为了保证法律的“公正,高效,权威”,必须从制度布局的层面,通过立法的手段加以解决。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法官的任免决定权问题。万鄂湘常委介绍说,我国现行的法官任免制度是当年从前苏联学习而来的,从国家一级到县一级,有四级机构有权任免法官。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法官办案时很难不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也因此很难得到保证。他说,前苏联和东欧的法官任免制度早已改革,我们也需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改革。

  刘仲藜常委认为,坚持民主法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他比喻说,和谐的“谐”字,就是让所有的人都有说话的权利,都有能够合法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和渠道,特别是要让那些弱势群体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把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和要求尽快反映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则应该认真倾听来自下面的声音,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在讨论中,许多常委、列席委员和代表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坚持民主法治,要求各级党的领导牢牢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科学执政观,依法执政,推进制度建设,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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