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新闻强国社区强国论坛强国博客|先锋网中国人大中国政府中国政协中国工会

 
  开放 普及 专业 科学

  ――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人民政协历来重视理论研究工作。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组建以来,通过修改《政协章程》、举办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暨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成立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等活动,系统地把加强理论研究与继承历史传统、总结实践经验相结合,把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相结合,推动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人民政协理论”正式确立

  2004年8月,全国政协举行了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暨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讲话中概括了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并把它作为一个完整的科学的思想体系来加以论述,同时指出:“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实践证明,人民政协事业的创建和发展始终是在中国共产党创立的人民政协理论指引下前进的。”从而第一次使用了“人民政协理论”的概念。同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发展重要讲话,强调“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为人民政协事业更好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正式确认了“人民政协理论”的概念,并进一步确立了人民政协理论对人民政协事业的指导地位。

  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积极组织并大力推动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宣传和教育工作,把人民政协理论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就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作出了部署。2007年12月,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理论研讨会上明确要求,将人民政协理论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纳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理论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我国社会科学中的地位,为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的学科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人民政协理论的思想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

  人民政协理论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的思想体系。中国共产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论述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关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科学回答了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包括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指导思想、政治基础、主要职能、工作原则、自身建设等,构建起了人民政协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

  人民政协理论的内容十分丰富,作为科学的思想体系,经过几代人的探索奋斗,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过程而逐步形成并不断深化。人民政协理论从来不是封闭的、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的。这样一个过程将贯穿于人民政协存在与发展的整个历史进程中。

  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深入开展、社会影响日益扩大

  2006年12月,全国政协成立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它是在政协全国委员会领导下,从事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全国性学术团体。研究会的成立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研究会成立后,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办事机构和工作制度。与此同时,积极推动地方政协理论研究会的组织建设。

  2006年12月,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举行的第一次理论研讨会,共收到论文数百篇,内容涉及人民政协产生的理论依据,人民政协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等诸多方面,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成果的又一次集中展示。

  2007年2月,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编辑出版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理论研讨会论文集》,促进了人民政协理论成果的传播,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之后,又创办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刊》。
[详细]
  政声集萃
  蓬勃发展的人民政协学习工作

  十届全国政协积极响应中央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号召,明确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协组织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学习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切实抓好全体委员的学习研讨,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创了新时期政协学习工作的新局面。

  十届全国政协成立伊始,贾庆林主席提出要切实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以组织全体委员集中学习研讨、常委会学习讲座和在京委员学习报告会为重点,十届政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

  举办学习研讨班、让全体委员参加一次集中学习,这是人民政协历史上的第一次。本届共有2131名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了集中学习,委员参加率已达93.8%。其中,全国政协举办了8期在京委员学习研讨班。

  举办在京委员学习报告会是委员日常学习活动的重要形式,也是广大在京委员知情明政的重要途径。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根据不同时期国际国内形势举办了11场在京委员学习报告会,受到广大委员的好评。此外,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根据每次常委会议题需要编印了多种学习资料,为常委们履行职能提供服务。

  建立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举办常委会学习讲座是本届政协工作创新的一项具体体现。2003年以来,共举办学习讲座14次,内容涉及党史、法律、文化、科技、宗教、外交等方面,受到常委们的欢迎,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政协常委普遍反映良好。
[详细]

  应迅速完善国家应急机制

  建议健全信息动态预报机制,建立危机信息收集网络,对风险源和危机征兆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自然灾害应急能力评价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预警和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特别是应急专家咨询队伍;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和调配体系,应急经费支出应当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标准统一的信息发布制度,向社会公众发布准确及时全面的预警信息;同时加强公民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详细]


  米光明:灾后重建干部应参与劳动

  广大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到灾区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共同重建家园。提倡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做到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这是我们重建家园的可靠保证。

  建议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应逐步制度化。要使干部很好地参加救灾领导生产,除了抓紧思想教育外,还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同时还要求干部都必须带上下乡劳动手册,并向组织部领取劳动卡片。在工作完毕离队后,由乡、村干部群众共同把干部劳动天数和劳动中的实际表现登记在手册和卡片上,作为组织考核鉴定干部、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详细]

  提案追踪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270号


  提案人:李连达

  近年来经各方面努力,社会治安有一定好转,但总的情况仍很严峻,群众意见很大。建议:加强打击力量,目前惩罚过程,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应该加强法律制裁,加重判刑;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目前流动人员失控,缺乏有效管理,是社会治安问题严重的重要原因;加大警力及治安力量,目前警力严重不足,治安力量薄弱。

  公安部的答复:

  各级政法公安机关将毫不动摇地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态势,要继续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切实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减少流动人口犯罪。
[详细]

  加快发展贵州小油桐生物柴油产业

  ――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921号


  提案人:傅家祥等5人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将现有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等政策和各种扶持资金整合用于贵州等适合种植小油桐地区;国家发改委应支持建设“贵州生物质能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尽快制定统一的生物柴油技术标准并及早监督实施,以解决目前的市场混乱问题;国家应积极推广应用生物柴油,大力倡导并制定鼓励政策。

  国家发改委的答复:

  关于扶持贵州省小油桐大规模种植问题: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生物能源原料基地、加工示范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待扶持政策明确后,我们将结合产业发展的要求,在贵州适宜地区启动小油桐能源林基地建设。

  关于尽快制定统一的生物柴油技术标准问题:生物柴油相关国家标准(GB/T20828―2007)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100)已于2007年初颁布实施。与其相关的生物柴油国家标准B5或B10等,拟将结合生物柴油试点方案的实施择机颁布。

  关于积极推广应用生物柴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总体设想是:根据试点先行,定点生产,定向流通,有序发展的原则,以生物柴油带动生物化工,延长生物质加工链,增强产业的经济性和竞争力。
[详细]

  做好珠江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开发与配置

  ――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290号


  提案人:吴福等12位委员

  国家有关部门应促请广东省珠海市早日完成西水东调(即平岗工程);尽快成立珠三角乃至泛珠三角抵御咸潮、保障供水协调小组,组织及落实珠江河口地区有关抵御咸潮、保障供水的方案、配套措施及有关工程,并负责制订各种抵御咸潮的应急预案;加强咸潮监测与研究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水利部的答复:

  监测网络系统对于咸潮的预测预报和有效防御都是十分重要的。珠江委水文局根据咸潮监测的现状与长期需求,拟定了咸潮监测系统建设规划。珠江流域及流域内各省正在开展“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重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布局、各行业部门节水方案以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保障措施。
[详细]


  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配套措施

  ――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302号


  提案人:周可仁等7人

  建议改革完善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库管理办法,保持原有退库管理办法,将退库资金“一票多库”改为国税机关在办理退库手续时统一从中央国库库款中退付;推动落实地方出口退税超基数分担部分的预算安排,对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议通过转移支付等形式,给予一定的支持。

  财政部的答复:

  为确保地方出口退税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财政部已经发文明确,各地要将中央财政安排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资金全额用于出口退税;中央财政拨付地方用于弥补“免、抵”未调库影响地方收入的资金,地方要首先用于出口退税。

  对于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对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的财政压力,中央财政将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增强其维持正常运转和支持改革的能力。国务院决定,2002年起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明确规定中央因改革所得税收入分享办法增加的收入全部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详细]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喆)
 
 
您的留言
内容:
请您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人民日报网络中心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7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