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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上游水电开发要考虑对流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议
提案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2008年02月28日10:07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长江水能资源丰富,其中上游地区水能蕴藏量占全流域近90%,未来20年,长江上游地区将有一大批水电工程开工建设,届时在长江上游干支流将形成较大规模的梯级水电站群,这些水电站及水库投入运行后,将对长江上游及全流域的生态与环境产生重要影响。大规模的梯级水库的建设和运行将显著改变长江天然的水文过程、水沙分配比例。如果现行规划的水电工程全部实施,长江上中游干流和相当多的支流将被部分渠化或完全渠化,自然河流将转变为半天然河流或人工控制的河流,这种变化将给长江的生态系统和环境带来长期的影响。

  健康的长江不仅应该为人类服务,而且也应为流域自然生态系统提供良好的环境,流域水文循环和生态系统的维持需要自然的长江。所以,在开发和利用长江的水能时,应该充分认识到长江本来是水文循环的产物,水文循环的基本特征是水流的连通性、动态性、可循环性,应该维持自然的水文循环。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及各部门、流域管理者、水库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应该具有生态与环境保护的理念,充分认识到水电站建设和运行给生态与环境带来的不利用影响,同时应该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2)加强流域综合管理,在长江干支流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应从长江全流域角度,根据各河段特点,制定河流生态流量标准,作为水电站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的依据。

  (3)在“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过程中,应谨慎论证和安排水电和水库建设,综合考虑河流的经济和自然功能,逐步实现水利设施的生态调度。

  (4)以流域为单元,定期进行生态与环境监测,进行长期的科学观测和科学研究,对水库建设不仅应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更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后评估制度,在工程完成后观测和分析对流域生态与环境的影响。

  (5)水电站的规划不能仅考虑水能利用的经济指标,还要考虑水电站及水库对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与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应将避免和减少这种影响作为规划的重要目标。

  (6)从法律等制度上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需要水电站受益者向受影响的河流生态和弱势群体进行补偿,建立流域生态与环境保护工作和研究费用的投入机制。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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