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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民主是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价值追求
政党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组织实现形式。政党制度实质上是民主制度。民主是任何政党制度的基本价值追求。中国的政党制度也是以民主为基本的价值追求。但中国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这个特色,不仅体现在以人民民主为基本价值追求上,而且体现在这一制度中各党派的活动,不是像西方政党那样主要在竞选和相互牵制,而是在广泛的合作和政治协商。中国政党制度追求的民主价值,主要是协商民主而不是竞争民主。
二、协商民主成为中国政党制度基本价值追求的原因和理由
1.它是由中国向现代社会演进的特殊的历史形成的。
从大的历史轨迹来看,自从1840年鸦片战争打破了绵延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统治秩序后,中国社会各个方面就不可阻挡地开始向现代社会演进,其中政治演进的基本轨迹就是从封建专制转向现代民主。但是,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这个演进在中国走过了一条特殊的道路。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在其总结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提出过一个论断,认为中国人民从中国革命的经历中取得的一条主要的和基本的经验,就是“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国内的统一战线,并由此发展到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传统上一般认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主要是靠“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毫无疑问这是正确的,但光讲这一点还不全面。毛泽东的上述话表明,中国革命、中国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即它是与发展统一战线联系在一起的,其中包括两次国共合作,也包括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团结合作。
统一战线是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结成的政治联盟;政治协商是不同方面的政治代表,通过商量讨论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求得一致。因而有统一战线就会有政治协商。在中国,统一战线赋予了人民最广泛的内涵,使之囊括了一切爱国、民主、进步的阶级和阶层。所以,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人民政协在成立后,能够担负起创建新中国的历史使命。人民政协的成立“使统一战线组织与人民民主形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
2.它是本质上和谐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
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论断为协商民主成为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价值追求,提供了理论和现实实践的基础。
过去一个时期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曾经有两个僵化、片面的认识:一个是认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既然是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就是一个可以通过加速发展很快度过的阶段,基于这个认识在实践中便“急于求成”,追求不断“跃进”,直到新时期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才彻底纠正了这一错误;还有一个则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既然最终要“消灭一切阶级”、消灭“三大差别”,就是一个随着发展经济社会结构日益简单化的社会,基于这个认识在实践中便盲目求纯,追求“一大二公”,同时大搞阶级斗争。这个错误从改革开放开始否定“阶级斗争为纲”,直到最近经过总结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得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结论,才真正得到了彻底纠正。按照今天我们的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如同所有现代社会一样,不是随着发展社会结构日益简单而是日益丰富、复杂,社会面貌日益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具有这种多样性统一、和谐的特点,社会各方面成员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又可以有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所以才能把求同存异、民主协商、和谐共处,作为一个长期、基本的追求。
3.它体现了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和民族特点。
比较西方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价值取向,反对极端、主张适中的处世方法,注重集体、整体为先的思维方式。协商与竞选在理念上的不同就在于:不是强调非此即彼、你失我得、二者择一的选择,而是在参与、讨论、合作的过程中寻求共识和共赢。所以,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选举是保证人民掌管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不断完善选举制度;协商则可以使我们的民主更广泛、更切实、更充满活力又保持和谐,适合国情。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反映了中国民主政治的民族特点。
4.它是中国政党制度强调合作的结构功能特点的要求。
中国的政党制度是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从统一战线看,它强调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从民主方面看,它强调了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参政党。中国各政党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相互争夺执政,而是共谋国家发展,实现民族振兴,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是因为中国的政党制度具有这种大目标一致基础上长期合作的特征,决定了我国各党派的活动不是像西方政党那样主要在竞选和相互牵制,而是在广泛开展政治协商。在我国,国家事务中的重要问题是经过协商成熟而后决定,各政党之间关系的处理包括互相监督,也主要是通过政治协商来进行。政治协商是中国多党合作的实现方式和运行机制。
5.它也是民主党派的组织特点决定的。
中国的各民主党派都不是群众性政党,而是由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有关界别的代表人士所组成,具有“干部型”集团的组织特点。因为具有这种知识精英构成的特点,所以它们要求也有条件进行充分、理性的政治协商。
三、当前充分实现中国政党制度民主价值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从发挥民主党派作用的角度,当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作为民主党派,既要发挥智力优势,又要反映界别要求;既要发挥组织作用,又要尊重党员权利。民主党派知识精英构成的组织特点,以及开展政治协商的要求,使之在发挥本组织智力优势方面有特殊的需要。民主党派作为致力于促进国家发展的参政党,必须关注广大人民的利益要求。但民主党派的性质和特点,又使之既要维护广大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又要反映其所代表成员和联系群众的利益愿望,特别是在我国社会日益多样化,新的社会阶层不断产生,而各民主党派又都已把他们作为发展对象,并且面临要求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情况下,更应当注意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到政治体制中来。各民主党派也只有联系反映社会上一个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才“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
2.在党际之间,要保证各党派在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正确处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互相监督的关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要有正确的路线、政策,而且要通过经常的、制度化的政治协商活动把它体现出来,并且在政治协商活动中注意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实行互相监督。中国的政党制度以团结合作为主要特征。强调合作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必须始终坚持。但这也容易产生制约薄弱、忽视监督的问题。因此,正由于不是相互竞争而是强调合作,更需要有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当年提出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的目的就是为了互相监督,没有互相监督长期共存就失去了意义。
3.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要把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建设法治国家要在经济、政治、社会各个领域实现依法治国。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也需要有政治组织来保证。因此,落实依法治国在政治领域,首先就要保证各党派在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并切实推进各党派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也需要适应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竞争选择意识日益增强的新形势,处理好安排培养与在实践中发现选拔的关系。民主党派是由有关界别的代表人士组成,而作为民主党派的代表人士,不仅要得到本界别的认可,还要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有一定的社会政治活动能力,为社会所认同。过去民主党派老一代的领导人,许多都既是本领域的佼佼者,又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而这样的代表人士,只有经过社会政治活动的磨炼,在社会政治实践中产生。
(作者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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